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暨2021年组织生活会和团员教育评议的通知

2021年08月25日 16:04   作者:   点击:[]

关于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暨2021年组织生活会和团员教育评议的通知

各分团委、团支部:

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是当前和下一个阶段全团党史学习教育的核心内容。为进一步加强广大团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提升基层团组织组织力,教育引导广大团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团员教育管理监督,校团委结合学校共青团工作实际,决定在全校各团支部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暨2021年组织生活会和团员教育评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坚持党建带团建,增强大学生团员意识,充分发挥团员青年的生力军作用。

二、会议时间

2021923日前

三、参与对象

全校共青团员

四、会议前期准备

1、认真组织学习。各团支部要在前期学习的基础上,组织团员进一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及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特别是要认真学习习近平“七一”重要讲话精神。

2、开展谈心谈话。团支部书记、团支部委员与团员谈心,团支部委员之间相互谈心,团员之间彼此谈心。通过谈心谈话,进一步沟通思想、消除隔阂、增进了解。

3、每名团员围绕2021年的个人表现和发挥团员作用情况撰写自我评价材料,填写表格《湖北科技学院2021年团员教育评议鉴定表》(见附件1

五、会议内容及流程

1、奏唱国歌。

2、团支部书记汇报会议筹备情况及前一阶段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讲话精神情况,并作团支部对照检查。

3、团支部书记、委员、其他团员依次发言谈学习体会,对照“六个是否”(是否带头坚定理想信念;是否对党忠诚,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是否带头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旗帜鲜明地与破坏民族团结的言行作斗争;是否积极参与服务社会;是否在各自岗位上努力学习,勤奋工作,在青年当中发挥了模范带头作用;是否按照团章要求,做一名合格团员)开展自我批评,提出改进措施,其他团员对其进行评议,客观坦诚提出批评意见。

4、以团支部为单位,对所有团员进行测评投票。

5、班主任或团支部书记对会议情况作点评。

6、重温入团誓词。

7、奏唱团歌。

会议结束后,团支部委员会在班主任老师的指导下,综合团员的个人自评、团员互评和测评投票结果,结合团员日常表现,研究提出每名团员的建议评议等次(评议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团员数量应控制在参加评议团员人数的30%以内),并填写《湖北科技学院2021年团员教育评议统计表》(见附件2),与团员的《湖北科技学院2021年团员教育评议鉴定表》一并报学院团委审批,审批签字盖章后的《湖北科技学院2021年团员教育评议鉴定表》由各学院放入学生团员档案袋。

六、做好结果运用

评议结果要作为2021-2022年度优秀团员团干部评选和“推优入党”的重要依据。对于评议等次不合格的团员,要对其进行教育帮助,限期改正。三至六个月后,对能够接受团组织批评教育,反省自身错误,有明显改进的团员,再次进行团员评议;对不接受教育帮助或经教育帮助仍不改进的团员,应当劝其退团,劝而不退的由支部大会决定除名,并报上级团委批准。

七、注意事项

1、各团支部于923日前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的开展情况录入智慧团建系统“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学习会”——“习近平总书记七一讲话精神学习”栏目中;101日前将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情况录入“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栏目中。

22021级新生团支部可不开展组织生活会和团员教育评议,但需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并将开展情况录入智慧团建系统“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学习会”——“习近平总书记七一讲话精神学习”栏目中。

3、各团支部可以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和学习实际情况,以线上或线下方式开展学习和组织生活会。

4、各分团委于924日前将《湖北科技学院2021年团员教育评议统计表》电子版以“学院+团员教育评议统计表”命名发送至邮箱:476150756@qq.com,纸质版由分团委书记签字并加盖学院团委公章后报送行政楼2001团委办公室。

 

共青团湖北科技学院委员会

2021825日    

 

 

  • 附件【附件.docx】已下载

上一条:2021年9月份共青团重点...   下一条:关于推报湖北省2020年...

关闭